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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与信访科
作者:信息与调研科 文章来源:信息与调研科 发布时间:2023-02-28 16:19:38 浏览次数:9022

一、督办工作

(一)负责上级部门批示学校办理的文件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负责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校重要专题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学校领导批示与交办的事项、校领导重要讲话、其他重要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负责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其他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定期整理、汇总、归档各项督查信息,撰写督查工作进度报告,配合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督查情况。

(七)负责学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办理有关工作,撰写提案工作报告。

(八)负责组织、准备党建工作例会有关工作,撰写备忘录。

(九)负责部门迎接学校考核相关工作,配合部门领导撰写有关工作报告。

(十)负责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配合部门各科室完成紧急性事务。

二、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本校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来信、来访情况,并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校领导的批示做好重要信访的督办工作。

(十二)建立及时、快捷、有效的工作联络信息渠道。

(十三)参与学生申诉制度建设,受理学生申诉,做好有关学生申诉的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协调等工作。

(十四)负责安排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常活动并参加接待工作。

(十五)根据反映问题的内容和性质,向学校有关部门交办处理来信来访的具体问题,并负责督促、检查,限期解决。

(十六)协调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的相关办理工作。

(十七)根据信访处理的要求,定期统计、整理、分析、研究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八)负责编写《信访工作简报》。

(十九)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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