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好《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报送学校信息公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栏、信息公开专栏等主动公开的信息认真梳理核查,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发规处、科技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学生处、外合处、就业工作处、研究生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还须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附件)进行填报,特别是网页链接要精准核查,确保网页能正常运行。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2024年11月7日中午12:00前,各单位对照牵头单位任务分工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附件)通过钉钉发送至党政办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李顺美
联系电话:63864688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
党政办
2024年11月5日